关于开展全国室内装饰行业评选表彰与推介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室内装饰行业评选
表彰与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室内装饰行业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行业要继续抓住和用好这一契机,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行业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积极推动室内装饰行业向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转变,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努力开创行业发展新局面。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形势新变化,加快室内装饰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设计与理念创新、科技与技术创新、产品与服务创新、管理与业态创新,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决定在全行业开展评选表彰与推介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积极支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如文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家居集成专业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抄报:中国轻工业联合
全国室内装饰行业评选表彰与推介活动方案
一、评选宗旨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室内装饰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设计与理念创新、科技与技术创新、产品与服务创新、管理与业态创新,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选机构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将成立评审委员会,由行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知名度的权威专家、相关组织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负责、科学严谨地开展评审工作,保证评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评选奖项
(一)全国室内装饰优秀设计奖
1.评选范围
境内公共空间和住宅空间室内设计项目,不分设计类别,不分地区,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凡过去已获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全国室内装饰优秀设计奖”称号的项目,不再参加评选。
2.申报条件
1公共空间室内设计项目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住宅空间室内设计项目面积与工程造价不限。
2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已交付使用,设计合理,功能完善,使用方便,未发现设计缺陷和安全隐患,受到用户好评。
3各专业设计均符合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
4设计理念先进、设计风格鲜明、设计构思新颖,体现创新精神、可持续设计意识和以人为本思想。
5注重挖掘传统文化精髓、注重融入时代元素,申报方案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和深厚的文化内涵。
6在设计选材与室内环境营造上注重绿色、低碳、安全、节能、环保,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设计的根本前提。
7在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节约工程造价方面效果良好,充分考虑设计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8在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室内设计、旧房装饰装修改造设计和新农村住宅室内设计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有所创新、作出贡献,体现设计的人文关怀与社会责任。
3.申报材料
1《全国室内装饰优秀设计奖申报表》(附件1)。
2项目申报理由(不超过2000字)。
3工程设计合同复印件。
4工程验收交付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5工程实景图片(包括装饰工程总体概况与主要区域图片5至10张。图片应能反映设计的总体风格、设计创意、技术难点等。图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
6工程竣工图,包括平、立、剖面图。
7方案效果图。
8使用单位意见。
9项目获奖证明复印件。
10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全国室内装饰优质工程奖
1.评选范围
境内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包括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分地区,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凡过去已获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全国室内装饰优质工程”称号的项目,不再参加评选。
2.申报条件
1施工面积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
2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规范检测,经有关各方组织的全面验收合格,达到或超过优良工程标准。
3受到工程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好评,经使用未发现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
4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5申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申报。
6申报单位应是申报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申报单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违法违规与不诚信记录。
3.申报材料
1《全国室内装饰优质工程奖申报表》(附件2)。
2工程申报理由(不超过2000字)。
3施工合同复印件。
4工程竣工记录和验收交付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5工程实景图片(包括装饰工程总体概况与主要区域图片5至10张。图片应能反映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情况等。图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
6工程竣工图,包括平、立、剖面图。
7设计方案效果图。
8使用单位意见。
9工程获奖证明复印件。
10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全国室内装饰优秀设计机构
1.评选范围
境内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含室内设计、陈设艺术设计等)活动的设计机构,不分地区,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
12008年1月1日以后,年完成室内设计工程总造价2000万元以上,具备法人资格和相关组织颁发的资质证书的设计机构。
2设计项目在设计理念、设计选材、设计效果上,体现以人为本和低碳、环保理念,未发生因设计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用户评价良好,获得过相关奖励,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3在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室内设计、旧房装饰装修改造设计和新农村住宅室内设计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有所创新、作出贡献,注重设计的人文关怀与社会责任。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申报材料
1《全国室内装饰优秀设计机构申报表》(附件3)。
2机构申报理由(不超过2000字)。
3近三年3个主要设计项目实景图片(每个项目5至10张图片。图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
4机构与设计项目获奖证明、用户评价复印件。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全国室内装饰优秀企业
1.评选范围
境内从事室内装饰活动的施工企业、材料用品生产企业,不分地区,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
12008年1月1日以后,施工企业年完成室内装饰工程量10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较好,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材料用品生产企业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环保评估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含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节能标准、安全标准)。
2具有品牌意识、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注重市场开拓、品牌建设、技术创新、工程或产品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售后服务,获得过相关奖励。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有基本的设计、施工队伍,有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或相关组织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材料用品生产企业有基本的研发、生产、管理队伍。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未发生因施工或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环保与质量事故,受到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好评,在本地区或全国有较高知名度。
3.申报材料
1《全国室内装饰优秀企业申报表》(附件4)。
2企业申报理由(不超过2000字)。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环保评估合格证明复印件。
4企业产品或施工项目质检、认证证明复印件。
5企业产品专利、企业获奖、产品或工程获奖及用户评价证明复印件。
6企业产品或施工项目近三年无质量和服务不良投诉证明(由工商、质检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开具)复印件。
7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或施工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全国室内装饰优质安全环保产品
1.评选范围
境内生产经营的装饰装修材料及用品,不分地区,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企业具备法人资格,拥有自主品牌。
2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
3产品采用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含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节能标准、安全标准)或符合国际先进标准。
4产品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位置,生产企业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5企业规模、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
6产品具有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安全等特点,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7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生产,文明经商,未发生因生产或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环保与质量事故,未发生生产或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引起消费者投诉、受到政府或行业组织处罚等情况。
3.申报材料
1《全国室内装饰优质安全环保产品申报表》(附件5)。
2产品申报理由(不超过2000字)。
3产品质检、认证证明复印件。
4产品市场业绩,包括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比较等。
5产品重点工程使用证明、实景图片。
6产品专利、获奖及用户评价证明复印件。
7产品样品或外观图片及广告宣传样本。
8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环保评估合格证明复印件。
9产品近三年无质量和服务不良投诉证明(由工商、质检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开具)复印件。
10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各奖项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规范填写并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并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表彰与推介活动于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进行,分为申报、初审、复查、评审、公示、审定与公布、表彰与推介7个阶段。
(一)申报
各申报单位向当地室内装饰协会或相关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和准备申报材料,并保证真实、有效。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优秀设计机构、优秀企业、优质安全环保产品,原则上由地方室内装饰协会或相关组织推荐,申报单位也可直接向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12月底前报送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家居集成委员会联络处。
(二)初审
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和相关组织依据评选要求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向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推荐。
(三)复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若干复查组,抽取通过初审的单位、项目、产品开展复查。复查组由相关领域专家、行业协会负责人组成。复查内容包括听取申报单位情况介绍、实地查验申报资料真实性等。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提出复查意见。
(四)评审
评审委员会审查申报资料、质询评议、听取复查汇报,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入选名单。
(五)公示
入选名单将在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官方网站(www.cida.org.cn)及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家居集成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hic.com)和中国家装家居网站(www.cnjzjj.com)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评委会将进行复议。
(六)审定与公布
根据评审与公示情况,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将最终审定获奖名单,并正式行文在协会官方网站及相关合作网站公布。
(七)表彰与推介
表彰大会拟于2012年3月召开,向受表彰的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同时向新闻媒体宣传,向室内设计师、装饰公司和广大用户推介。对业绩位居前20名的单位、项目和产品,将进行重点宣传和推介。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与推介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借机向企业摊派。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违反评选纪律,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其所获奖项。
(二)为了做好专家评审、奖牌证书制作、媒体宣传推广等工作,将对每个获奖的单位、项目和产品收取人民币4000元。对已申报但未获奖的不收取费用。
(三)申报单位接到获奖通知后,应在7日内缴纳相关费用,费用支付到相关指定账户。
六、相关事宜
(一)联系方式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家居集成专业委员会联络处
联系人:高志杰 高春香 苏杭
电话:010-64950999 传真:010-64950999
邮箱:jiajujicheng @126.com 网址:www.cida.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北里23号金鼎商务会馆四层400
邮编:100029
(二)交款方式:
1.银行汇款(指定账户如下)
户 名:中视伟业(北京)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账 号:11001071700053005530(请注明“评选表彰”)
2.邮局汇款/直接交款:
收款单位:中视伟业(北京)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收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北里23号金鼎商务会馆四层400
邮 编:10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