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室内装饰行业大事记(1983-2008)
1983年
11月 国家经济委员会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组织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国家建材局、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对我国室内装饰行业联合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1984年
4月 国家经委转发轻工业部等部门关于我国室内装饰行业情况的调查报告(国家经委[1984]244号文件),对发展我国室内装饰行业作出部署。此后,国家经委确定由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国家建材局、国家旅游局等部门组建全国室内装饰协调小组,由轻工业部部长杨波任组长。
9月8日 国家经委以经轻[1984]695号文件批复轻工业部,同意成立中国室内成套用品总公司。
1985年
6月 国家经委和轻工业部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室内装饰工作会议,传达国务院领导指示,部署开展室内装饰工作。会后,国家经委和轻工业部向国务院写了报告。
10月14日 国务院召开第八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加速发展室内装饰行业问题”。国家经委主任吕东列席会议。轻工业部部长杨波作了汇报。会议决定“建立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1986年
2月13日 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召开会议,研究抓紧做好室内装修装饰工作问题。会议决定成立全国室内装修装饰行业领导小组,由轻工业部部长杨波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轻工业部办公。
5月21日 国家经委和轻工业部联合发出《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研究加强室内装修装饰工作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12月22日 国家经委、轻工业部首次在北京展览馆联合举办规模宏大的“全国室内装修装饰展览会”。各地方经委牵头组团参展,以装饰工程配套为重点,展出大量样板间和装饰材料与用品。国务院领导和中央各有关部门领导认真参观了全部展台,详细了解参展企业和展品情况,作了重要指示。这次展览对推动刚刚兴起的我国室内装饰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1987年
5月8日 国家经委以经体[1987]281号文批复轻工业部:同意成立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该协会挂靠在轻工业部,由轻工业部指导其业务。
1988年
9月2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天津宣告成立。在180多人出席的会员代表大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原轻工业部部长杨波致开幕词,轻工业部副部长于珍、天津市经委副主任武玖玲到会祝贺并发表重要讲话。于珍同志在讲话中全面回顾了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发展我国室内装饰行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强调室内装饰行业发展必须走“联合之路”,强调行业协会不是政府机构,也不属于哪一个部门,而是面向全行业,为全行业服务。经大会选举,杨波当选理事长。王世祥任常务副理事长,陈鼎新、武学诚、孙鲁城、王嗣璘、李秀、刘介元、蒋盛礼、宗汉兴任副理事长,李遵任秘书长。聘请戴念慈、祁峻、奚小彭为顾问。
1989年
4月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济南市召开《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工程预算定额》和《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专家审定会。国家物价局、轻工业部和有关省市轻工厅局、企业、协会、大专院校负责同志和专家出席了会议。
7月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杭州市召开《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和《室内装饰工艺规程及质量验收办法》专家审定会。国家技术监督局、轻工业部和有关省市轻工厅局、企业、协会、大专院校负责同志和专家出席了会议。
11月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王世祥参加轻工业部组织的赴日考察团,对日本东京、大阪等地的室内装饰行业进行了考察。
1990年
3月 轻工业部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室内装饰工作会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同时召开。国务院生产委副主任赵维臣到会发表重要讲话,轻工业部副部长于珍作工作报告。国务委员、国家计委主任邹家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杨波和轻工业部部长曾宪林向大会致信祝贺。
5月5日 轻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以[90]轻政法字第1号文联合发布《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全国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室内装饰工艺规程和质量验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6月8日 邹家华副总理在国务院生产委副主任赵维臣同志和轻工业部副部长于珍同志关于室内装饰行业工作报告上批示:“建议就请轻工业部归口牵头组织各方面来办这件事。”
12月17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体制问题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考虑到室内装饰行业与建筑业有所不同,又考虑到国务院领导和国家计委的意见,我们同意室内装饰行业由轻工业部牵头归口组织。”
12月30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快住宅建设,发展室内装饰行业,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
1991年
1月16日 轻工业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厅(局)发出《关于加强室内装饰行业管理的通知》。
3月4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复轻工业部,明确轻工行业标准归口管理的范围,其中规定室内装饰标准包括:1、室内装饰设计,2、室内装饰施工,3、室内装饰配套用品,主管部门为轻工业部。
3月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饭店装饰设备用品国产化发展研讨会”。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各地方有关专家出席了会议。轻工业部副部长潘蓓蕾和国家旅游局负责同志到会讲话。
4月 轻工业部根据国务院秘书局批转《工业经济内参》第150期刊登的《饭店装饰用品应立足国内的建议》,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了《关于室内装饰行业情况的汇报提纲》。
4月9日 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加快住宅建设,发展室内装饰业和新型建筑材料。”
5月 国家人事部培训司、轻工业部教育司在无锡轻工业学院共同举办室内装饰工程高级研修班。
8月31日 轻工业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室内装饰行业归口管理问题的报告》(轻行[1991]5号)。
9月6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致函国务院秘书二局,建议室内装饰行业继续由轻工业部归口管理,认为“从近几年的实践看,轻工业部归口管理室内装饰行业,确实取得一定成就。”
12月5日 朱镕基副总理在听取轻工业部于珍副部长汇报工作时指出:“还要发展一些新兴行业。比如家庭装饰,本身可以变成一个行业。”
1992年
1月11日 李鹏总理会见全国轻工业厅局长会议代表时指出:“要重视一些新兴行业和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如室内装饰业肯定大有前途。”
1月12日 江泽民总书记参观第二届全国轻工业博览会,仔细参观了室内装饰展区,指示“要大力发展室内装饰业。”
5月25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管理司发出通知(市字[1992]第12号)指出:“《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不涉及建筑装饰和室内装饰的行业归口管理问题。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贯彻《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工作中,不应将室内装饰包括在内。”
9月3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批复通知》(国办通[1992]31号),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就建筑装饰业与室内装饰业分工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室内装饰业侧重于室内装饰用品的成套供应、环境设计和空间处理(其中包括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以及室内用品陈设布置,仍由轻工业部管理。保留全国室内装修装饰行业领导小组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及其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9月10日 国家物价局和轻工业部联合发出通知([1992]价费字466号),确定“全国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和室内装饰设计收费办法由轻工业部负责拟定,国家物价局会同轻工业部审批并发布执行。”
9月16日 轻工业部在珠海召开第三次全国室内装饰工作会议。国务院经贸办副主任赵维臣到会作重要讲话,轻工业部副部长于珍作工作报告。
12月27日 中国室内装饰成套用品集团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李鹏总理题词:“热烈祝贺室内装饰成套用品集团成立。”
1993年
7月29日 中国轻工总会发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QB1838-93)。
12月 中国轻工总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轻总室[1993]1号)。
1994年
7月 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青岛召开“全国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宣传贯彻会议”。
9月28日 李岚清副总理为中国室内装饰成套用品总公司与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室内装饰发展战略研讨会”题词:“沟通国内外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发展战略,促进室内装饰行业的发展,为改善人民生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作贡献。”
1995年
3月9日 中国轻工总会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批准立。
3月 中国轻工总会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沈阳站批准成立。
3月20日 中国轻工总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法制局(轻总办发[1995]52号),对《建筑法》(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不要把室内装饰活动列入“建筑活动”。
3月31日 中国轻工总会发出《关于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问题的通知》(轻总办发[1995]52号)。
5月1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第二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安徽省副省长王秀智到会祝贺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产生新一届协会领导机构,原轻工业部部长杨波、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为名誉理事长,原轻工业部党组成员龚权任理事长,曹凤泉任常务副理事长,刘珝任秘书长,聘请王世祥为顾问。新的协会《章程》规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受中国轻工总会的委托,承担部分行业管理工作”。
6月1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修改《全国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专家座谈会。
8月25日 武汉市室内装饰协会成立。原轻工业部副部长乔明甫、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秘书长刘珝专程到会祝贺。
9月18日 中国轻工总会发出《关于坚决执行国务院对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体制的规定的通知》(轻总室[1995]2号),针对有的部门发布涉及轻工部门管理的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职能的文件,引起了思想混乱,中国轻工总会要求坚决执行《国务院批复通知》(国办通[1992]31号)妥善处理行业管理中的矛盾,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11月6日 “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市召开。中国轻工总会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尉坤、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等同志出席会议。
11月16日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在西安召开成立大会。陕西省副省长巩德顺、轻工局局长魏洪林等领导出席。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专程到会祝贺,并就西安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问题拜会了西安市委书记崔林涛同志。
12月6日 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副司长刘宝英等同志应邀到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就室内装饰行业专业设计人员的技术职称问题听取专家意见。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及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环境艺术系主任张绮曼等同志参加了专家座谈。
1996年
1月9日 吴邦国副总理听取中国轻工总会工作汇报时指出,八五期间轻工业取得了比较大的成绩。特别提到“这期间,一些新兴行业、产品也发展得比较快,包括日用化工、家用电器、室内装饰等。”
1月15日 中国轻工总会会长于珍为“’96北京国际室内装饰展览会”题词:“大力发展室内装饰行业,为人民创造舒适美好工作和生活环境。”
1月17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出席国务院法制局召开的论证会,对《建筑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2月1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致函国务院办公厅(中编办函[1996]19号):“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装修装饰行业的管理,应按国务院批复通知(国办通[1992]31号)的规定执行。建设部、轻工总会按界定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作好装修装饰行业的管理工作。”
3月18日 应香港贸易发展局的邀请,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秘书长刘珝等一行20人,赴香港参观“第二届国际室内设计装饰展览会”并考察香港室内装饰市场。访问了香港室内设计协会,会见了罗锦文会长。
3月2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秘书长刘珝在深圳调研,就室内装饰行业发展问题与深圳装饰行业协会秘书长何文祥等同志进行座谈。
4月8日 中国轻工总会发出《关于家庭装饰试点工作的意见》(轻总室[1996]2号),委托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平顶山市的室内装饰主管部门和协会以及河北省装饰总公司,组织家庭装饰试点工作。
5月20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山东烟台召开“室内装饰行业情况通报会”。龚权理事长、曹凤泉常务副理事长主持会议并通报了有关情况。
6月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会刊《中国室内装饰》创刊。
7月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在北京成立,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院长常沙娜到会祝贺并讲话。中央工艺美院环境艺术系主任张绮曼教授任设计委员会主任。
8月19日 东北地区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联络组在哈尔滨市开会交流情况。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秘书长刘珝出席会议。
9月13日 中国轻工总会发布《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轻总室[1996]4号)。
9月27日 中国轻工总会召开贯彻《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发布会。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兼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傅立民到会发表重要讲话。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会后数十家新闻单位进行了广泛报道。
10月7日 根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布置,中国轻工总会报出《关于对〈建筑法(草案)>的修改意见》(轻总室[1996]5号)。
11月2日 李鹏总理为 ’96北京国际室内装饰展览会题词:“发展室内装饰行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11月4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征求对《建筑法(草案)》的意见。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秘书长刘珝出席会议并发了言。
12月1日 中国轻工总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办的“’96北京国际室内装饰展览会”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隆重开幕。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主办的“首届中国室内设计大展”同时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为展览会剪彩,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致开幕词。中央及北京市有关部门20多位省部级领导、省市厅局及轻工总会机关及直属单位100多位司局级领导出席了开幕式。600多家企业和院校展出50多个样板间、350多幅设计作品、上千种室内装饰和家居用品,展出面积2万平方米,5天参观总人数10万人次。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现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各新闻媒体对这次展览进行了广泛报道。
12月3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举行。理事长龚权主持会议,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作工作报告。协会名誉理事长杨波、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部副部长张志祥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傅立民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协会工作“很努力、很热心、也很细致,及时反映行业呼声,得到各省市同志支持,工作成绩很显著”。会议决定在1997年开展“家庭装饰年”活动。
12月1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秘书长刘珝到山东调研,出席泰安市室内装饰行业工作会议,在济南市召开家庭装饰试点工作座谈会。
12月20日 湖北省室内装饰协会成立大会在武汉市召开。省长蒋祝平题词祝贺。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步正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晓春、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维先、省二轻局局长王平等领导同志到会祝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副秘书长杜雅正出席会议。
12月23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布置,中国轻工总会报出《对〈建筑法(草案)〉适用范围的意见》(轻总室[1996]8号),再次提出“室内装饰活动”与“建筑活动”的区别,建议“建筑活动”的适用范围不应包括“室内装饰活动”。
12月26日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成立。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大连市委书记于学祥题词祝贺。辽宁省轻工总会会长梁胜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秘书长刘珝出席大会。
1997年
1月7日 中国轻工总会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决定对王世祥等101位同志颁发“室内装饰行业开拓奖”荣誉证书。
3月5日 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在室内装饰、家具、五金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加强与省市的联系、稳定行业管理体制、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等方面作出的显著成绩。
3月11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致函中国轻工总会(中编办函[1997]29号),重申“关于室内装饰业管理的职责分工问题,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应按《国务院批复通知》(国办通[1992]31号)执行。”
3月15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蓝岛大厦门前,参加“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家庭装饰咨询。
3月28日 合肥市室内装饰协会成立。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题词祝贺。安徽省轻工总会会长刘道浓、合肥市副市长孔令渊、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秘书长刘珝等到会祝贺。
4月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秘书长刘珝赴上海调研家庭装饰情况,与“凤凰”、“列雅”、“荣欣”等装饰公司进行座谈。
4月10日 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步正发听取室内装饰、家具、五金三个协会工作汇报,指出室内装饰是个系统工程,要有艺术人才和技术人才,要加强宣传。强调协会要把行业说清楚,增强自身实力,成为行业管理主体。
4月15日 中国轻工总会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广西桂林召开“家庭装饰试点工作会议”。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在贺信中强调“家庭装饰是室内装饰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必须知难而上,开拓前进,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会议着重讨论了“家庭装饰管理办法”。
5月8日 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为河南省和平顶山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编印的《家庭装饰上岗人员培训教材》题词:“搞好家庭装饰,美化生活环境”。
6月10日 河北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在石家庄召开成立大会。原副省长宋淑华受省长委托代表省政府到会祝贺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专程到会,发表题为“大力发展、提高水平、加强管理、增强实力”的重要讲话,并为河北省现代装饰工程设计院编印的《家庭装饰设计一百例》题词:“把温馨送给千家万户”。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秘书长刘珝出席了大会。
6月1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秘书长刘珝出席河北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首届一次理事会。龚权同志应邀就室内装饰行业地位、行业协会的作用以及当前行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作了专题发言。
7月18日 中国轻工总会会长于珍到中国室内装饰成套用品总公司调研,再次强调要重视发展室内装饰行业,特别要把家庭装饰工作抓好。他说“现在人们对这个新兴行业的认识有了变化。原来有的同志认为室内装饰仅仅是室内家具、室内用品的摆摆放放,现在认识到这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性、艺术性、综合性的行业,它为人们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家庭环境。大家认识提高了,对这个行业的发展非常有利。”
8月1日 中国轻工总会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推荐一批装饰企业进入家庭装饰市场的通知》([1997]中室协字第022号)。首批推荐32个大中城市的108家企业,作为“正规军”进入家装市场。
8月8日 中国轻工总会发布《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轻总室[1997]2号)。同日发布《家庭装饰工程合同(参考文本)》。
8月13日 中国轻工总会为宣传贯彻《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到会发表重要讲话。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出席会议介绍有关情况。傅立民同志和龚权同志分别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8月1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秘书长刘珝赴内蒙调研,出席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行业工作座谈会。在内蒙期间,会见了内蒙轻纺工业厅厅长秀炳林、副厅长梁振庭,还会见了呼市副市长连辑、伊克昭盟盟长雷额尔绍尼、副盟长邱克图等同志,就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9月3日 中国轻工总会发布《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QB/T6016-97)。
9月4日 中国轻工总会发布《全国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轻总室[1997]4号)。
9月1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凤泉率领由14人组成的考察团赴美国参观考察。在美期间,参观了位于芝加哥的“国际室内装饰展览会“和”世界贸易产品展示中心”,访问了国际室内设计协会(IIDA)、全美室内装饰协会(ASID)和国际家具及室内设计联合会(IFDA)。
10月1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秘书长刘珝等一行25人,赴欧洲参观考察。在欧期间,参观了意大利维罗娜第十二届国际设计及装饰展览会、德国巴伐利亚“亚伯珀素”等家具公司、荷兰鹿特丹装饰与家庭生活用品市场、法国巴黎家具与室内装饰展览会,会见了法国装饰协会秘书长克莱特·格西芬丹女士。
11月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建筑法》,对原草案的适用范围作了大幅修改,把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装饰”排除在“建筑活动”之外。
11月2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材料用品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珠海市召开。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同志在贺信中充分肯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所做的工作,对材料用品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秘书长刘珝兼任材料用品委员会主任。
1998年
2月 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同志为室内装饰行业题词:“发展室内装饰业,为美化人民生活服务”。
2月2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福建泉州市召开各地室内装饰行管办主任和协会秘书长会议,部署展览会筹备工作。常务副会长曹凤泉主持会议,理事长龚权就新一轮机构改革后行业管理工作形势通报了有关情况。
3月2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受到中国轻工总会表彰,被评为“1996-1997年度先进集体”。
6月5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转发〈建筑法〉有关解释的通知》((98)中室协字第011号)。针对社会上涉及室内装饰行业的对《建筑法》的不同解释,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人专门拜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据答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应是最具权威性、准确性的解释。“通知”转发了该“释义”,要求依该“释义”的解释为准,准确执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不应将“室内装饰”列入“建筑活动”。
6月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名誉理事长、原轻工业部部长杨波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十周年题词:“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室内装饰业快速发展。”
6月2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贵阳召开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秘书长会议,研究落实展览会有关工作,并就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通报了情况。
7月 国家轻工业局局长陈士能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十周年题词:“优化环境,美化生活,室内装饰,大有可为”。
8月2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为庆祝协会成立十周年举办的“’98全国室内装饰展览会”和“全国第二届室内设计大展”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隆重开幕。全国妇联党组书记顾秀莲,国家轻工业局局长陈士能、副局长朱焘,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武,国家环保局副局长王心芳,国家建材局副局长蒋明麟,国家经贸委办公厅主任黄淑和,全国人大常委常沙娜,中央工艺美院院长王明旨,武警水电指挥部少将崔军,总后生产部军队装饰协会理事长王京玲等领导同志出席开幕式并参观展览。“室内设计大展”是本届展览会最大亮点。来自全国各地著名艺术院校和171家装饰企业、设计单位的1026块展板参加展出,大大突破了首届大展的规格与水平。
8月23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亮马河大厦举行学术报告会,鲁迅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副院长马克辛教授、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张德山教授、无锡轻工大学设计学院院长林家阳教授发表了演讲。
11月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受到中国工业经济协会表彰,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业行业协会”光荣称号。
11月4日 《工业经济内参》(报送中央和地方领导)第60期刊登《云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在行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随即转发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
11月20日 国家轻工业局发出《关于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有关问题函》(国轻行[1998]161号),针对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依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提出“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将进一步发挥地方人民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国家轻工业局委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承担。”
12月 国家轻工业局副局长朱焘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十周年题词:“室内装饰,前景广阔,行业协会,大有可为”。
1999年
2月8日 国家轻工业局在京召开行业协会工作会议,朱焘副局长在讲话中表扬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艰难的工作条件下,知难而进,主动做了大量工作。”
2月14日 国家轻工业局副局长朱焘同志在一份文件上作了重要批示:“装饰协会98年工作成绩很大,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包括我在协会工作会议上表扬的知难而进的作风。兹表示祝贺!”
3月17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发出《关于转发国家轻工业局〈关于加强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产业[1999]177号)。
3月2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二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全国第二届室内设计大展颁奖大会在北京国谊宾馆隆重举行。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张志刚,国家轻工业局局长陈士能,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林宗棠,原轻工业部部长杨波,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原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国家轻工业局副局长朱焘等领导同志到会祝贺。朱焘同志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设计和设计人员对于提高室内装饰水平的重要性,充分肯定协会创办设计大展的重要意义,再次表扬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知难而进,创造性地工作”。
4月2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龚权、秘书长刘珝率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考察。考察期间,在两国七个城市考察了一些著名建筑、商场、宾馆、饭店、住宅的室内装饰,同几家装饰设计公司和家居用品商店进行了座谈交流。
5月25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该大典确定“室内装饰设计人员”为“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飞机、车、船等内部空间进行室内环境设计的专业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空间形象设计;(2)进行室内装修设计;(3)进行室内物理环境设计;(4)进行室内空间分隔组合、室内用品及成套设施配置等室内陈设艺术设计;(5)对装修施工进行指导检查。”该大典把“室内装饰设计人员”列入艺术类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月2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举办的首期甲级项目经理培训班在北京开学.
7月27日 国家轻工业局副局长朱焘到首期甲级项目经理培训班看望学员,发表重要讲话。
9月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装饰信息》65期刊登特约评论员文章《事实真相》,就室内装饰行业“归口”之争全面澄清事实真相。
12月28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表彰全国室内装饰优秀施工企业和优质工程的通知》(中室协[1999]字第040号),表彰了全国111个优秀施工企业和84项优质工程。
2000年
2月10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装饰信息》71期转发厦门市人民政府通告(厦府[2000]017号),该市宣布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把原由市经济发展委员会承担的“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管理职能,“转由室内装饰协会管理”,在全国率先进行地方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体制改革。
2月2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在北京成立,宋广生任主任。
3月1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表彰全国先进室内装饰协会的通知》(中室协字[2000]第007号),决定对全国各地48个室内装饰协会进行表彰。
3月2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珠海召开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先进表彰大会暨二届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国家轻工业局副局长朱焘,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顾家麒,中编办研究中心主任姜坚荣,珠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霍荣荫等领导同志到会祝贺并发表重要讲话。顾家麒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的工作,他特别提到“装饰行业的发展也不是很顺利的,碰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建立以来,在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为行业的发展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4月2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通知,印发施行《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室协字[2000]第014号),在全行业率先开展室内设计师专业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
6月1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装饰信息》79期刊登特约评论员文章《“归口”之争与行业管理》,再次就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中的问题与改革方向深入进行分析与说明。
8月2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举办的“全国第四届室内装饰展览会”、“全国第三届室内设计大展”和“全国室内陈设艺术品展销会”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隆重开幕。国家轻工业局副局长杨志海、国家建材局副局长蒋明麟、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林宗棠、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赵维臣、原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原轻工业部副部长曾群、杜子端等出席并剪彩。
8月2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长城饭店举办“面向21世纪的室内设计”学术报告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兼设计委员会主任张绮曼教授作报告。
9月2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秘书长刘珝到国家人事部有关部门,专题汇报协会开展室内设计师培训与资格认定工作,得到了理解与支持。
10月27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二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讨论协会换届工作。
12月22日 上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国谊宾馆隆重举行“全国第三届室内设计大展颁奖大会”。国家轻工业局局长陈士能,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林宗棠,原轻工业部部长杨波,原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等领导同志到会祝贺。陈士能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自1988年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第二届理事会在第一届理事会工作基础上,迎难而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协调关系、规范管理和加强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并提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室内装饰协会的领导工作,我们推荐原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同志作为下届协会理事长候选人。”
下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国家轻工业局人事司司长吕坚东、行业管理司副司长杨立、中国轻工行业协会联合会副会长徐永到会祝贺并讲话。经无记名投票选举,全国政协委员、原商业部副部长、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傅立民当选新一届协会理事长,刘珝当选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会议还聘请原轻工业部部长杨波和全国人大常委、国家轻工业局局长陈士能为协会名誉理事长。
2001年
2月2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开展“绿色装饰年”活动的通知》(中室协字[2001]010号)。
3月26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出《关于委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承担全国室内装饰行业资质审查、颁发证书工作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297号),“决定委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承担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等级和项目经理资格审查、颁发《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工作。”在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中迈出重要一步,受到媒体广泛关注与好评。
4月1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西安召开“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工作座谈会”,宣传贯彻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产业[2001]297号文件精神,讨论在新形势下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问题,傅立民理事长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国家经贸委文件的重要意义”,“服务是协会生存发展的生命”,“‘绿色装饰’是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室内设计是提高装饰水平的关键”。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4月2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装饰信息》90期刊登协会办公室编印的宣传材料《关于室内装饰行业若干问题的说明》,就室内装饰行业性质、内涵、分工、现状及改革方向作了全面阐述。
6月1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装饰信息》94期转载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鄂政发[2001]33号),该省公布“第二批下放、转移的省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决定把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核准、室内装饰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核准、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中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论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核准、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投标登记和中标核准等10余项职能,从政府行政部门转给湖北省室内装饰协会管理。这是继厦门市之后,省级地方政府对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体制进行的一次较彻底的改革,在全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
6月2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举办的首期室内设计师培训班开学,酝酿已久的室内设计师培训与资格评定工作正式启动。傅立民理事长发表重要讲话,他说“规范装饰市场”、“搞好绿色装饰”、“促进室内设计师执业体系的建立,提高室内设计师的地位和水平”是他最关心的三件事。强调“室内设计师从事的工作是室内环境艺术产业化”的工作,“以满足人们对室内环境的精神需求为最终目标”,“需要丰富的知识面、较高的艺术素养”。他祝贺首期培训班学员成为“中国第一批经国家一级协会正式考核评定的室内设计师”。
7月27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公布资深室内设计师名单的通知》(中室协字[2001]第038号),首批公布张绮曼、王炜钰、张宝玮、郑曙旸等三十位具有较深艺术造诣和专业功底、在全行业具有较高威信和较大影响的资深室内设计师名单,希望他们在我国室内设计理论研究、学术交流、设计实践、设计教育、人才培训等方面继续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
9月29日 《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正式颁布实施。该“标准”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起草并组织专家论证,设“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师”和“室内装饰设计员”三个等级,其标准是按室内设计师条件拟订的。
11月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香格里拉大饭店举办“首届中国装饰产业论坛”,主题是“设计与材料·沟通与互动”。傅立民理事长致辞,强调为适应全行业由“量”到“质”的历史性变化,必须突出设计的龙头地位和材料的基础作用,形成与完善产业链,促进全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刘开济、曾坚、李铭陶、张绮曼、帕贡里奥(意)等中外专家发表演讲。17家知名装饰材料与产品生产企业在现场展出。
12月13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工作座谈会”。傅立民理事长就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带来的行业管理体制的变化向各地方协会同志通报了有关情况。
2002年
3月5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为配合“3·15”活动,发出宣传材料《室内装饰“科学消费”·安全健康放在首位》。
4月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通知》(中室协字[2002]第022号)。
4月2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加强室内装饰工程环境管理保护装饰工人和消费者健康的通知》(中室协字[2002]第027号)。
5月10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作出授予改革开放以来为我国室内装饰行业服务作出优异成绩的工作人员“功勋奖”和“突出贡献奖”的决定(中室协字[2002]032号)。全国27位同志获“功勋奖”、130位同志获“突出贡献奖”。
5月17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工作座谈会暨‘功勋奖’和‘突出贡献奖’颁奖大会”。会议主题是如何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傅立民理事长提出五点意见,概括为“一个前提”(抓“绿色装饰”)、“两个延伸”(向装饰材料用品企业延伸、向装饰材料用品市场延伸)、“三个结合”(抓设计、材料和施工的结合)、“四个模式”(各地管理体制的四种形式)和“五个服务”(为政府、行业、企业、设计师、消费者服务)。
6月30日 《工业经济内参》(报送中央和地方领导)第21期刊登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龚权写的《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中介组织建设的建议》,反映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体制遇到的问题。
7月5日 上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绿色家居建材市场”和“绿色装饰产品”推介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副委员长布赫,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内贸易部部长张皓若,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等领导同志到会发表重要讲话。
下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举办“首届中国室内装饰行业环保高层论坛”。傅立民理事长发表题为《防止室内污染,为营造绿色室内环境做出贡献》的主题演讲。
9月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举办的“全国第四届室内设计大展”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隆重开幕。这次大展的规模与水平空前提高,1400多块展板、展出7000多幅设计作品。两年一度的设计大展已成为协会一项标志性活动,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9月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嘉里中心饭店隆重举行“2002中国装饰产业论坛”。傅立民理事长发表题为《开展学术交流,繁荣装饰艺术》的重要讲话。德国安哈尔特大学(原包豪斯德绍学院)校长鲁道夫·虏克曼、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张绮曼等中外专家发表精彩演讲,在我国室内设计界引起很大反响。
12月1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789项政府审批项目,其中包括“建筑装饰资质审批”和“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审查”。这是国务院涉及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为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业自律提供了新的动力。
12月1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国室内装饰行业绿色产品、企业推介表彰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到会祝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到会发表重要讲话。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致开幕词。出席大会的还有原轻工业部部长杨波、原国家经委副主任赵维臣、原国家质监局副局长李保国等同志。会上对北京东方家园、居然之家等全国61家企业进行了表彰。
2003年
1月13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三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全国第四届室内设计大展颁奖大会。傅立民理事长强调“室内装饰行业要抓产业链,加强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并要求“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副理事长龚权主持会议,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做协会工作报告。
2月2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印发〈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室协字[2003]003号),为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审查”已由行政审批转为行业自律。
3月3日 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发出《关于室内装饰行业资质审查后续管理工作的复函》(运行函[2003]47号),为防止取消行政审批后出现管理脱节,同意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承担有关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审查的后续管理工作”。
6月25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工作会议”,这是“非典”之后全行业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反思“非典”给行业带来的影响,保护室内环境更加令人关注。傅立民理事长强调要把倡导“装饰文明”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在全行业大力推动“设计文明”、“施工文明”和“队伍文明”建设。
7月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倡导“装饰文明”的通知》(中室协字[2003]026号),针对“非典”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求全行业“用‘装饰文明’的口号统揽全局,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向全社会普及室内装饰装修知识,在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切实保障人们的健康与安全。”
11月2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副理事长兼设计委员会主任张绮曼率代表团出席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在印度孟买举行的年会。在这次会上,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作为国家级会员正式加入该组织。
11月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授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龚权“中国工业行业协会创业奖”。
12月2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致函有关院校,试行《全国见习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室协字[2003]第050号),推动产教结合,协助有关专业毕业生就业。
2004年
2月2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三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全国室内装饰优秀施工企业和优质工程表彰大会。傅立民理事长发表题为“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量’到‘质’的转变,推动我国室内装饰行业迈上新台阶”的主旨讲话,进一步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战略方针,室内装饰各环节要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推动“装饰文明”建设。会上对132家优秀施工企业和81项优质工程给予了表彰。
6月5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纪念世界环境日暨中国室内环境产业高峰论坛”,同时宣告“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傅立民理事长发表题为《纪念世界环境日,推动我国室内环境产业健康发展》的主题讲话。
8月1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的“中国第五届室内设计双年展”和“2004中国室内设计论坛”隆重开幕。全国政协副主席郝建秀,原全国政协常委、经委副主任赵维臣,原国家质监局副局长李志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等领导同志出席设计展开幕式并剪彩。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主持开幕式,傅立民理事长致开幕词。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59块展板、7000多幅设计作品参加展出。在论坛上傅立民理事长在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加强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提高我国室内设计的文化品位》的重要讲话,美国室内设计专家约翰·菲利普·里兹先生、中国台湾设计师登琨艳先生、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中国著名家具设计专家陈增弼等三位专家发表演讲。
8月23日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致函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协会(内政法函[2004]47号)称:“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职能已在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交给室内装饰协会承担,你协会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资质证书是合法有效的。可以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室内装饰工程的投标活动。”
8月3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智能化装饰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位代表、包括60多家智能家居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代表出席了成立大会。张彬任该专业委员会主任。
10月2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布《全国室内装饰材料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室协字[2004]第029号)。该“办法”的“说明”指出,装饰材料(含用品)是装饰工程的物质基础,加强对装饰材料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定,是提高室内装饰行业整体素质的重要条件。
11月5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依法维护室内装饰企业公平竞争权利的通知》(中室协字[2004]第031号),针对一些地方持有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遭遇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强调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按行业自律要求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该通知抄报了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各地方政府,引起了广泛关注。
2005年
1月1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广州隆重举行“中国第五届室内设计双年展颁奖大会暨2005中国室内设计高峰论坛”。广东省原省长梁灵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等领导同志到会祝贺。傅立民理事长在颁奖大会上发表了题为《努力提高我国室内设计师的职业地位与职业水平》的重要讲话。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绮曼,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会长、广州美术学院客座教授林学明,美国注册环境景观规划师陈跃中,美国WBL建筑设计公司总裁比尔·林顿等专家在论坛上发表了精彩演讲。
1月20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广州召开三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与会代表反映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室内装饰协会会员在一些地方招投标活动中遭遇歧视和排斥,大家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一致认为这是公然违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一系列文件精神的行为。傅立民理事长在讲话中表示,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并要积极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意见,维护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4月2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傅立民理事长看望甲级项目经理培训班全体学员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室内装饰行业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一要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爱惜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二要重视与建筑业、房地产业、建材业等相关部门的和谐合作,协调发展;三要重视为客户、消费者服务,营造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四要重视创造行业内部、企业内部的和谐环境,加强“装饰文明”建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水平。
5月20日 为加强室内设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规范室内设计市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中国室内设计师专业守则》(中室协[2005]013号)明确室内设计师对社会、对客户、对同行、对协会应尽的责任和应遵守的市场规则。
5月25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对原由政府行政部门制定的《全国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管理办法》作了部分修改,重新印发施行,作为本行业行规行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室协[2005]014号)。
7月5日 主题为“艺术法国 家中绽放”的法国家居装饰艺术展在北京国际贸易中心亮相。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为这次展览的合作单位,傅立民理事长通过《展会指南》致辞祝贺,龚权副理事长出席开幕式,刘珝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同法方企业商谈合作事宜。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还在现场设立展台,宣传协会业务,接受法方人士咨询。协会还同法方有关机构联合举办“中法智能家居研讨会”。
7月30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在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做好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室协[2005]022号)要求从合理设计、正确选材、文明施工、强化管理四个方面全面贯彻中央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方针。
8月30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工作座谈会”。傅立民理事长在讲话中再次强调全行业要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多做贡献。
9月15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致函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就工作上互相支持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活动;二、双方对对方因工作需要新增设分支机构不提出异议”。
9月2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法制办公室对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证书合法有效性裁定的通知》(中室协[2005]024号)黑龙江省法制办于2005年8月18日致函省经济委员会,明确省室内装饰协会从行业自律的角度颁发企业资质证书是符合改革方向的,只要得到广大消费者认可,便是合法、有效的,不应受到排斥和干预。
10月20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全国室内装饰监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全国室内装饰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室内装饰监理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室协[2005]025号)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推动以室内装饰工程“管理服务”为中心的“咨询服务业”创造条件。
2006年
2月1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在北京会见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主席麦德玲·莱斯特女士(澳)、上届主席闵咏柏(韩)一行十三人,商谈双方合作事宜。陪同会见的有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副理事长兼设计委员会主任张绮曼、副秘书长张丽等同志。
2月2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厦门召开三届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同时举行全国室内装饰行业表彰大会。傅立民理事长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我国已经进入“十一五”建设新时期,全行业要“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努力实现由‘装饰大国’向‘装饰强国’转变”。刘珝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作协会工作报告。会上对“十五”期间为我国室内装饰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设计、施工企业、优质工程、优秀室内设计师、优秀项目经理、优秀企业家、优秀协会进行了表彰。
3月25日 山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在太原隆重举行山西装饰行业十周年庆典活动。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副秘书长张丽到会热烈祝贺。傅立民理事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山西省室内装饰协会的工作成绩。
3月27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和中国木材流通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竹地板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中室协[2006]016号)。
4月25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召开“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培训与展览工作会议”,同时举办“首届全国室内装饰监理师培训班”。傅立民理事长在会上强调全行业面临“规范市场”与“提高水平”两大任务。会议认真讨论了协会《关于加强全国室内装饰行业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展览工作的意见》。
5月15日 “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工作经验交流会”和“西安市室内装饰行业学习贯彻《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大会”在西安市隆重举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副秘书长张丽及有关省市协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傅立民理事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陕西省、西安市多年来为发展室内装饰行业作出的成绩。并强调指出,室内装饰市场管理由人大颁布法规在全国是第一次,对于进一步规范室内装饰市场,理顺室内装饰管理体制、促进室内装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月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征集“新农村住宅室内设计”作品的通知》(中室协〔2006〕028号)。
7月2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龚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副秘书长张丽赴浙江省安吉县调查竹产业与竹地板发展情况,并参加专家组对安吉县申报“竹地板之都”进行考核。
8月25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国际贸易中心举行的“第六届中国室内设计双年展暨室内设计大赛”和“第六届中国国际室内装饰博览会”隆重开幕。授予浙江省安吉县“中国竹地板之都”的授牌仪式同时举办。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杨慎,全国政协常委、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潘蓓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兄弟协会、安吉县政府等领导同志出席展览会开幕仪式和授牌仪式。傅立民理事长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这次展览活动在突出创新、突出环保方面取得的成就,强调推广竹地板、竹制品的重要意义。
8月26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中国大饭店隆重举办“2006中国室内设计高峰论坛”和“第六届中国室内设计双年展颁奖典礼”。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建筑学会名誉理事长、原建设部部长叶如棠,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杨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以及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主席麦德玲·莱斯特女士(澳)等领导和中外嘉宾出席大会。来自全国各地的近1000名设计师、材料商热情参加。IFI主席麦德玲·莱斯特女士(澳)、副主席史瑞康特·尼瓦沙卡,美国洛杉矶帕萨迪纳艺术中心设计学院理论和研究生院教授王受之,芬兰赫尔辛基艺术与设计大学教授、国际著名家具设计师约里奥·库卡波罗,迪拜七星级宾馆著名设计师关周女士(英),中国资深室内设计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郑曙旸教授等六位中外顶级设计大师发表精彩演讲。
8月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开始出版“新型环保节能装饰装修材料和产品推介丛书”,第一本《竹地板》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11月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傅立民理事长看望在北京举办的第二十六期高级室内设计师培训班全体学员,勉励室内设计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12月2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出《关于转发湖南省法制办公室文件 重申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性的通知》(中室协[2006]063号)。湖南省法制办2006年12月15日致函省经济委员会,就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有关问题作出裁定,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表示“将室内装饰视为建筑装饰没有合法依据”,同时明确“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属于行业自律组织,不是行政机关,其评定颁发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并未违法,其他行政机关否定其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有效性,缺乏合法依据”。这是继内蒙、黑龙江之后,省法制部门坚持改革方向、维护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作出的更为明确的裁定。
2007年
1月30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与意大利家具木业和装饰业协会联盟在北京举行会谈并签署合作协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副理事长龚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副秘书长张丽与来访的意方主席罗博多·斯耐德罗、副主席朱瑟本·比尼等一行十六人进行了会谈。双方在知识产权的相互认可与保护、市场信息交换、推动公平交易等方面达成一致,并签订了相关协议。
2月14日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批复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同意建立室内装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对施工(资质)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认定管理制度(沪经规[2007]71号)。
5月10日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批复成都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同意对室内装饰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经行管[2007]10号)。
6月8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全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通知》(鄂政函[2007]98号),决定把全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能在2003年11月从省轻工部门划归省建设部门后,重新由建设部门划转省轻工部门承担。目的是“为加强全省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支持室内装饰行业的发展。”
6月2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三届六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推动行业和协会工作更上一层楼。傅立民理事长的重要讲话和刘珝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的工作报告受到与会代表一致称赞,成为做好下一步工作的重要指导意见。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陈设艺术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和经过修订的《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
6月2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质量工作委员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揭牌仪式。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龚权兼任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曹荣昌任常务副主任,曹坚任秘书长。该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上海市。傅立民理事长向曹荣昌和曹坚同志授牌。
6月2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室内装饰博览会”和“2007中国室内设计高峰论坛”隆重开幕。与有关协会合作举办的“中国星级酒店装饰设计与更新改选论坛”、“石材装饰美学论坛”、“国际家居智能化论坛”等系列活动同时举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分别致辞。奥运场馆“水立方”设计师约翰·保林等设计大师在论坛发表了精彩演讲。
6月2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隆重举行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傅立民理事长在举行揭牌仪式后发表了题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发展室内陈设艺术”的重要讲话。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兼任委员会主任,集美北京分公司董事长梁建国任常务副主任,赵寂蕙任秘书长。傅立民理事长向到会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顾问颁发任职证书。
6月29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到设在北京集美组的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视察,听取陈设委顾问林学明、常务副主任梁建国、秘书长赵寂蕙的工作汇报,并作重要指示。副理事长龚权、副理事长刘珝、副秘书长张丽等同志陪同视察。
7月17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一行到山东威海考察山花地毯集团,并出席“山花地毯杯·威海旅游纪念品创意大赛”新闻发布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副秘书长张丽等同志陪同考察。
8月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重新印发经过修订的《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室协[2007]026号)。
8月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全国陈设艺术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室协[2007]027号)。
10月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珝(左)、副秘书长张丽(右)参加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在韩国釜山举办的“IFI2007釜山”系列活动。
12月18日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召开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周年庆典,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理事长傅立民、副理事长刘珝、副秘书长张丽到会祝贺,傅立民理事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为我国室内装饰行业所做的贡献。
2008年
1月8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长陈士能到会热烈祝贺并发表重要讲话。他说“我要感谢室内装饰协会对全国的社会进步、经济建设,特别是轻工业的发展所做的贡献”。他还对协会下一步工作提出殷切希望和具体建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人事教育部主任林小冲同志就新一届协会主要领导成员推荐意见宣读了有关文件。全体代表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成员。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上届协会理事长傅立民同志连任会长,刘珝同志任常务副会长,张丽同志任秘书长。继续邀请杨波、陈士能同志任名誉会长。傅立民会长当选后发表重要讲话,对大家的支持与信任表示感谢,表示新一届理事会一定要与时俱进,把工作做得更好,为国增光添彩,为人民做出更大贡献。
2月2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专家会议,就陈设艺术发展及设计人员培训等问题听取专家意见。出席会议的有陈设委顾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会长龚权,陈设委常务副主任梁建国,陈设委顾问、广州美术学院副院长赵健,陈设委顾问、中央美院城市设计学院副院长王中,陈设委顾问、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名誉会长张世礼,陈设委顾问、中国陈设艺术教育和理论研究资深专家潘吾华教授,陈设委顾问、广州集美组董事长林学明,陈设委顾问、广州集美组总设计师陈向京,中央美院建筑学院教授邱晓葵,陈设委秘书长赵寂蕙,深圳厚夫设计执行总监、深圳大木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洪亚妮,陈设委副秘书长、广州大木悟石艺术总监佘文涛等各方面专家。
3月24日 西安市室内装饰协会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会长傅立民、秘书长张丽到会祝贺。傅立民会长在会上充分肯定陕西省、西安市领导多年来对室内装饰行业的关心和支持,充分肯定西安市室内装饰协会的工作成绩,并提出了“搭好一个平台,促进两个提高,搞好三个服务”的三点希望。希望搭好设计、施工、材料用品和市场相互沟通与互动的平台;提高装饰的艺术文化品位,提高设计创新能力;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消费者服务。
4月11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和大连市政府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建筑装饰材料(用品)展览会”在大连隆重开幕。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会长刘珝出席开幕典礼。
5月4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会长刘珝、秘书长张丽一行13人,赴美国参观考察。在美国期间,代表团拜会了北美包装玻璃协会,参观了位于亚特兰大的美利肯公司。
5月30日 全国第三个室内环境宣传保护月活动于北京及6个奥运协办城市同时启动。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会长刘珝、国家质监局原副局长李保国等领导同志到会讲话。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会长兼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主任宋广生作了《全面发展我国的室内环境保护事业,为奥运和地震灾区创建健康室内环境》的主题报告。会上对北京“亚都”、青岛“海尔”和广东“格兰仕”等企业进行了表彰。
5月 为庆祝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20周年,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首次编印的《中国室内装饰年鉴》(2007)由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正式出版。傅立民理事长为该书题词“以人为本 文明装饰”。
6月30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在北京中粮广场
举行“陈设艺术设计·生活(2008)全国巡回论坛(北京)”,同时举行“2008中国室内设计周”新闻发布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会长兼陈设委主任刘珝、秘书长张丽、陈设委常务副主任梁建国、秘书长赵寂蕙、中粮广场总经理王树维及国内外著名设计师方振华(香港)、林学明(加拿大)、陈向京(加拿大)、陈耀光、沈立东、刘涛、蔡万涯等出席。
7月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宁夏银川市召开“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工作座谈会”。这是在特殊情况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总结交流全行业抗震救灾工作经验,讨论部署室内装饰装修安全工作。会议还就2008年北京奥运之年、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二十周年之际,办好“中国室内设计周”系列活动等重要工作进一步作了动员和部署。傅立民理事长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并接受当地媒体采访,充分肯定全行业在抗震救灾中作出的重要贡献,特别强调室内装饰装修必须珍惜生命、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务副会长刘珝、秘书长张丽,陈设委秘书长赵寂蕙就有关事项作了说明。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会长、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会长李发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会长兼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主任宋广生、成都市室内装饰协会建筑结构专家胡松作了抗震救灾情况和装饰装修安全的专题发言。会议经认真讨论,建议尽快修改出台《全国室内装饰装修安全指南》,并尽快成立指导安全工作的专业机构。
8月20日 为推动我国陈设艺术产业的发展,提高室内装饰的文化品位,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同北京金辰美仑影视策划公司合作,决定在北京朝阳区正在建设中的“北京城艺术馆”建立“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陈设艺术展示中心”,聘任吕威为展示中心常务副主任、龚农为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8月 为庆祝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20周年,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首次编印的《室内设计师选材服务指南》(2008)由中国图书出版社正式出版。傅立民理事长为该书题词“加强设计与材料的沟通与互动,提高室内装饰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
9月12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会长傅立民、常务副会长刘珝一行,到北京朝阳区“北京城艺术馆”工地,视察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正在筹建中的“陈设艺术展示中心”。随后又到筹建中的北京“弘高家居”样板间视察。陪同视察的有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会长龚权,秘书长张丽,办公室主任吕永宏,陈设委常务副主任梁建国、秘书长赵寂蕙,“展示中心”常务副主任吕威、副主任龚农,北京百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德生,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宁等。
(2008年10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