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室内装饰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十件大事
一、党中央、全国人大把发展室内装饰业纳入国民经济长远发展规划。
1990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快住宅建设,发展室内装饰行业,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
1991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加快住宅建设,发展室内装饰业和新型建筑材料。”
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正式文件明确提出要“发展室内装饰行业”,充分显示室内装饰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充分体现中央对发展室内装饰业的高度重视,这对我国室内装饰的发展具有非凡的意义。
二、国务院作出关于室内装饰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决定。
1985年10月14日,国务院召开第八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加速发展室内装饰行业问题”。国家经委主任吕东列席会议。轻工业部部长杨波作了汇报。会议决定“建立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国务院指示,1987年5月8日,国家经委批复轻工业部:同意成立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该协会挂靠在轻工业部,由轻工业部指导其业务。1988年9月26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天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正式宣告成立。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原轻工业部部长杨波任理事长。行业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一个新的行业管理模式的诞生,是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
1992年9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批复通知》(国办通[1992]31号),首次明确室内装饰业内涵,再次明确室内装饰业管理部门。确定“室内装饰业侧重于室内装饰用品的成套供应、环境设计和空间处理(其中包括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以及室内用品陈设布置,仍由轻工业部管理。”这一决定再次体现国务院对新兴行业的重视与关怀,对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1996年2月1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致函国务院办公厅(中编办函[1996]19号):“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装修装饰行业的管理,应按国务院批复通知(国办通[1992]31号)的规定执行。”1997年3月11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致函中国轻工总会(中编办函[1997]29号),再次重申“关于室内装饰业管理的职责分工问题,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应按《国务院批复通知》(国办通[1992]31号)执行。”中编办多次重申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体制应继续执行国务院的决定,不仅是对走在改革前列的轻工部门机构改革的有力支持,而且是为新兴的室内装饰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采取的重要举措。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建筑法》明确把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装饰”排除在“建筑活动”之外。
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建筑法》,对原草案规定的“建筑活动”适用范围作了重要修改,删去了原草案中的“装修装饰”。进一步明确无论“建筑装饰”还是“室内装饰”都不属于“建筑活动”。这对于确定室内装饰业的性质与管理办法具有重大意义。
此后,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把“室内装饰设计人员”列入“艺术”类职业。2001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把“装修装饰业”列为“面向生活消费的服务业”。这都进一步明确了室内装饰业的基本性质与内涵是“艺术”与“服务”。
四、国家经贸委委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审查、颁发企业资质证书。
2001年3月26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出《关于委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承担全国室内装饰行业资质审查、颁发证书工作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297号),“决定委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承担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等级和项目经理资格审查、颁发《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工作。”这一举措在政府职能转变、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中迈出实质性的一步,受到媒体广泛关注与好评。
五、国务院决定取消建筑装饰与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的行政审批。
2002年12月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取消了789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包括“建筑装饰资质审批”和“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审查”。这是涉及室内装饰行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为加强室内装饰行业的自律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后,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于2003年3月3日通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承担有关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审查的后续管理工作”。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随即颁发新修订的《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室协字[2003]003号),作为行业自律性的“行规行约”,在全行业开始实施。
六、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为“规范行业行为”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兴的室内装饰业原来既无管理部门又无管理规范,一切需要从头做起。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以来,履行了一项重要历史使命,承担了规范行业行为的繁重任务。除及时向全行业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外,还依靠有关专家,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制定了二十多项规范性文件。
1990年5月5日,原国家轻工业部和技术监督局首次联合发布
《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全国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室内装饰工艺规程和质量验收办法》等四项规范性文件,就是由成立不久的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的。
此后,协会历届领导机构都把规范行业行为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责任,列为头等大事。先后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全国室内装饰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以及室内设计师、陈设艺术设计师、室内装饰监理师、室内装饰材料师、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等职业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等,涉及行业、企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一系列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规定。
这项开创性、基础性的工作,为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并为后来实施行业自律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全行业逐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七、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首家建立“室内环境监测中心”,把保障室内环境安全与健康作为首要服务目标。
“优化环境,美化生活”,为人们营造“安全、健康、自然、和谐”的室内环境是室内装饰的根本服务宗旨。随着装饰装修活动规模越来越大,净化环境、防止室内环境污染的呼声越来越高,“绿色装饰”、“文明装饰”成为一个热门话题。2000年2月28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后又经批准成立“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开展全方位的室内环境监测工作。“中心”成立以来,为了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理念,倡导“文明装饰”,提高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障室内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普及知识,发布信息,开展咨询、培训人才,开展室内环境污染监控、检测与评估,推介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环保产品,推动我国室内环境产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2003年“非典”、2008年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等重大事件和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有关部门表扬和社会认可。
“中心”建立了全国第一家“中国室内环境网”,与中央和地方近百家媒体建立联系,每年发布信息百条以上。累计已出版普及室内环境知识的图书28册、575万字。面向全国已培训专业人员5700多人,2006年被评为全国就业培训先进单位。“中心”主任宋广生2006年被中国消费者基金会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中心”成立时一无所有,目前已拥有100多台专业设备,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认证、认可资格,成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环保局环保产业协会、国家劳动部中国就业培训中心等单位指定的实验室和培训单位。2008年6月12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又批准建立“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使“中心”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将更好地为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和广大消费者服务。
八、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创办“室内设计双年展”,推动室内设计产业迅速发展。
设计是室内装饰的龙头和灵魂。我国室内装饰业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起步,到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步入设计时代”。室内设计唱主角的时代来临。面对这个新形势,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于1996年12月1日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开始举办“首届中国室内设计大展”。以后每两年一次,到2004年第五届开始名称改为“中国室内设计双年展”,到2006年8月已办了六届。规模越来越大,水平越来越高,涵盖面越来越广。
展览规模从当初的300多块展板、1000多幅作品发展到1400多块展板、7000多幅作品。参展的设计作品从以往的过多抄袭与模仿,发展到原创设计、创新设计越来越多,成为我国室内设计与时俱进、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标志。也给年轻设计师、设计新秀提供了登台亮相的机会。参展范围从少数艺术院校扩大到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专院校、设计单位、装饰公司、建筑公司、交通工具设计制造企业等众多领域。参展作品的功能类别越来越宽,几乎涉及宾馆、饭店、商店、车站、航站、车、船、飞机、博物馆、娱乐城等等所有室内空间。进入21世纪后家装设计、新农村住宅设计比重开始上升。2003年11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正式加入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后,加强了与国际的交往,国外、境外的设计作品也逐步增加。
为鼓励设计创新,从第二届“双年展”开始都组织室内设计界的专家权威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展设计作品进行评奖,并隆重举行颁奖仪式。全国获得金、银、铜奖的设计师已达1017人次。在“双年展”举办期间,还同时举办有国内外顶级设计大师演讲的“室内设计高峰论坛”、有国内外知名品牌参展的“室内装饰博览会”及行业协会相关会议等系列活动。不少地方协会积极组团参加。来自全国各地的设计师和业内人士数千人云集北京,形成全行业的盛大集会,为提高设计师地位、推动设计创新和室内装饰行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因而如今的“中国室内设计双年展”已经成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的一项标志性活动。为庆祝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20周年,定于2008年12月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室内设计周”,将把这项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九、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率先开展“室内设计师”培训与资格认定工作,为提高室内设计师的地位与水平作了不懈努力。
设计水平的提高取决于设计人才的成长,随着我国室内装饰业“设计时代”来临,设计人才不足、设计队伍建设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而且,现有设计人员中真正受过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正规教育、具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又没有任何组织为他们评定资格,于是自封的“设计师”在市场上越来越多,这种状况又不利于设计队伍的成长和设计市场的规范。
为此,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把促进设计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首先邀请国家人事部到我国最早培养室内设计人才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进行调研,同专家和协会领导人进行座谈,后又多次正式申请把“室内设计师”纳入国家管理的技术职称系列,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但因种种原因暂时尚未列入国家管理。
在此情况下,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开始制订行业自律性的《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经2000年3月28日召开的协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开始实施。
2001年6月21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举办的首期室内设计师培训班在北京开学,酝酿已久的我国室内设计师培训与资格评定工作正式启动。随后,经国家一级协会正式考核评定的第一批“室内设计师”在中国诞生。到目前为止,经全国性与地方性协会共同努力,经培训与颁发证书的高级室内设计师已达1800多人,其他等级的室内设计师已达4万多人。由于组织严密、考核认真、评审严格,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设计师证书已取得较好声誉,得到社会认可,受到广大室内设计师欢迎。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1)首先是加强宣传。傅立民会长几乎逢会必讲“设计”,而且每期设计师培训班都到会鼓励学员。反复强调“设计”与“规范”是本行业面临的两大突出问题。室内设计师从事的工作是室内环境艺术产业化。协会工作不仅要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还要为设计师服务、为消费者服务。(2)组织专家队伍。先后两次公布近50名资深室内设计师,包括王炜钰、张绮曼、郑曙旸等知名专家。依靠他们组织培训与评审工作。尤其是原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环境艺术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张绮曼教授发挥了重要作用。(3)制定职业标准。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组织起草、后于2002年9月公布实施的《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当初是按“室内设计师”标准制定的。(4)组织编写教材。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郑曙旸教授主编的《室内设计师培训教材》,已于2006年出版使用。(5)举办展览和论坛。每两年一届的“中国室内设计双年展”和“中国室内设计高峰论坛”,对于提高室内设计师的职业地位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6)加强职业道德修养。2005年5月20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中国室内设计师专业守则》,明确室内设计师对社会、对客户、对同行应尽的责任和应遵守的市场规则。
十、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大力推动陈设艺术发展,努力提高室内装饰的文化品位。
现在,“重装饰、轻装修”已成装饰装修市场发展新趋势。各建材城、装饰城纷纷开辟饰品、艺术品新市场。甚至家具、家电、灯具等室内设备和家居用品,也都开始打出“艺术”牌作为新卖点。这种文化消费需求上升出现的新变化,促使室内装饰业分工的进一步分化与细化。继室内设计之后,陈设艺术设计崭露头角。这正好向室内装饰的艺术本色回归,符合提高室内装饰文化品位的需要。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为适应行业发展的这一新形势,把推动我国陈设艺术设计和陈设艺术产业发展作为一项新的重要任务,开始积极行动。2007年6月22日,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协会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傅立民理事长在成立大会上作了题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发展室内陈设艺术》的重要讲话。2007年8月8日,颁发《全国陈设艺术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2008年2月24日,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专家会议,讨论加强陈设艺术设计师培训和促进陈设艺术产业发展问题。首期陈设艺术设计师培训班即将开学。2008年4月30日发出通知,决定于当年12月在北京举办“首届中国国际陈设艺术双年展”。2008年8月20日决定在北京朝阳区正在建设中的“北京城艺术馆”建立“陈设艺术展示中心”。
拟通过多方努力,倡导“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促进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陈设艺术这一文化创意产业迅速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国室内装饰业的水平。
(2008年9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编)

